新版強制性第 41 章對天平秤量提出了以下嚴格要求:
- 風險評估校正時程:必須依據「風險評估」制定週期性的校正計畫,且校正內容必須包含量測不確定度。
- "As Found" 與 "As Left" 校正:在執行任何可能顯著影響天平性能的操作前後(如儀器維修、搬移或重大調整),皆必須進行校正並記錄「初始狀態(As Found)」與「調整後狀態(As Left)」的量測數據。
- 期間性能檢查:在兩次正式校正的空窗期之間,必須依據風險評估定期對天平的靈敏度與重複性執行效能檢查。
- 計量標準依據:法規中明確指引 EURAMET cg-18 與 ASTM E898 作為天平校正的適用計量標準。












